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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升中】升中自行分配學位 - 20大常見問與答

各位家裡有準備升中孩子的父母,都知道有關「自行分配學位」程序嗎?中學「自行分配學位」是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第一階段,在中學「自行分配學位」這個階段,全港每所參加派位的中學(包括官立、資助、及部分直資中學),會把大約三成的學位作為自行分配,由學校自行決定收生準則及取錄學生。另一方面,每名學生只可以申請不多於兩間中學,而有關申請則不受地區限制。以下羅列出20個常見問題,一起來關注一下!

 

參與「升中自行分配學位」要注意甚麼?20個常見問題要知道!

 

問: 何謂自行分配學位?

答: 自行分配學位是學校預留作自行錄取學生的中一學位,官立、資助及按位津貼中學可預留不多於30%的中一學位,而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 )中學則可預留多於30%的中一學位,作為自行分配學位。

 

問: 家長可以為子女申請多少所中學? 如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中學提交申請,會有甚麼後果?

答: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但家長只可以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中學遞交申請,否則其子女獲自行分配學位的機會將被取消。家長必須留意,如他們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中學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無論有關申請是以紙本還是透過「 中一派位電子平台 」遞交,其子女 獲自行分配學位的機會將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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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派位申請」電子化 - 申請方法一文看清

 

問: 除只可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中學遞交申請外,家長為其子女申請自行分配學位需留意些甚

答: 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因此,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請家長留意,無論有關申請是以紙本還是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一經遞交,便不可撤回、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所以,家長決定申請前,必須審慎考慮,作出適當的選擇。

 

問: 家長應怎樣為子女選擇合適的學校?

答: 家長應對學校作全面的考慮,例如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宗教、班級結構、發展和運作等,以衡量學校能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各中學會因應本身的辦學理念和特色,訂立收生程序、準則及比重。學校所訂定的準則及比重,必須公平、公正、公開以及合乎教育原則,並須預先向外公布,例如:在學校當眼處張貼、上載於學校網頁、列載於《中學概覽》內或以書面形式提供給每一名申請人。學校可以安排面試,但不可以設任何形式的筆試。家長可以參閱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派發的《中學概覽》,亦可登入《中學概覽》及學校的網頁,以瀏覽有關學校的最新發展 。

 

問: 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時,學生需要向中學遞交哪些文件?

答: 學生必須遞交的申請文件包括《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及學校所需的資料,例如成績表、獎狀證書、參與課外活動及社區服務的獎狀或證明。學生毋須向中學提交非現成資料如小學推薦信、填報校內各科的分數或名次 。如家長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在根據選校意願選取擬申請的中學(即第一選擇或第二選擇)後,須上載學生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或擬申請中學所需文件以完成申請。

 

 

問: 除了可以申請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中學,學生是否可以同時申請賽馬會體藝中學?

答: 可以。學生如獲賽馬會體藝中學錄取,便不會透過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獲自行分配學位或統一派位,但如未獲錄取,則仍可透過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獲派中一學位。

 

問: 學生是否亦可以同時申請不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中學(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

答: 可以。由於學生申請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數目並無限制,故此,學生可能會獲多所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錄取,但只要家長將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 》及《小六學生資料表 》正本呈繳予其中一所錄取其子女的學校,即表示確認接受有關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中一學位,並願意放棄其他政府資助中一學位(包括參加派位中學及賽馬會體藝中學的中一學位),學校會通知教育局家長的決定。教育局在收到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遞交的《錄取的參加派位學生名單》後,將不會透過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把名單上的學生分配到其他中學。

 

問: 如學生已向兩所參加派位中學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是否有機會分別收到兩所學校通知為正取學生?

答: 如個別學生向兩所參加派位中學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並同時獲錄取,其家長會分別獲該兩所參加派位中學通知其子女獲甄選為正取學生,有關學生會按現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機制獲派首選的中學。

 

問: 在有關通知安排下,備取學生及落選學生會否獲參加派位中學預早通知其申請結果?

答: 在有關通知安排下,參加派位中學只須通知正取學生已獲學校納入其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名單,學校不可通知備取及落選學生其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結果,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問: 備取學生會否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已獲派該校的自行分配學位?

答: 有關的通知安排不包括備取及落選學生。

 

參與「升中自行分配學位」要注意甚麼?20個常見問題要知道!

 

問: 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為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後,有關學生的家長須否向該學校表明其選校次序,以及確認接受有關學位?

答: 按現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家長毋須向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提交申請的中學透露其選校次序,而且參加派位中學在有關通知安排下向家長發出的通知並非正式的派位結果。因此,家長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其子女為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後,毋須向有關學校表明其選校次序,或確認接受有關學位。

 

問: 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為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後,家長可否替其子女更改選校次序?

答: 按現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機制,無論有關申請是以紙本還是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一經遞交,便不可撤回、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因此,家長不可於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其子女為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後,更改選校次序。

 

問: 參加派位中學可否向家長查詢其子女的選校次序?

答: 在現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下,為子女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家長毋須向學校申明選校意願。在有關通知安排下,現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機制並無改變,因此,參加派位中學亦不應向家長查詢相關資料。

 

問: 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為正取學生後,家長可否放棄該自行分配學位,並填寫《選校表格》以參加統一派位?

答: 按現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機制,所有獲派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均不會在統一派位階段獲派學位。因此,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家長毋須於《選校表格》上填寫學校選擇。即使家長於4月開展的統一派位階段在《選校表格》填寫學校選擇,其子女仍會按現行機制獲派自行分配學位的中學。

 

 

問: 有關通知安排是否等同正式公布自行分配學位的結果?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為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後,家長須否即時到有關中學辦理入學註冊手續?

答: 有關通知安排乃行政措施,並非最終派位結果。現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機制和程序並無改變,所有本年度參加派位的學生均會如常於7月獲通知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下的派位結果(包括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的結果)。

 

由於參加派位中學向家長發出的通知並非正式的派位結果,家長毋須即時到有關中學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待中一派位結果正式公布後,家長會獲發《派位證》及《入學註冊證》,屆時須在指定註冊日期內到獲派中學辦理註冊手續。

 

問: 參加派位中學透過書面及電話於指定日期通知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的家長時,有甚麼需要注意?

答: 學校應在家長(特別是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工作的家長)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時,提醒他們應適時向學校更新聯絡資料。學校亦須向家長清楚交待有關以書面及電話於指定日期通知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的安排。此外,學校應就校本情況作出妥善安排,包括預留郵遞所需的時間,以確保正取學生家長於指定日期收到書面通知其子女已獲學校納入其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名單、編訂致電有關家長的時間、製訂未能於指定日期聯絡上家長的相應安排等。

 

問: 若學生同時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為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及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錄取,並決定放棄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為何必須向有關的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取回已簽署的 《家長承諾書》及《小六學生資料表》的正本?若沒有取回有關文件,學生最終會否獲派有關參加派位中學?

 

答: 按現行機制,在善用公共資源的大前提下,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會在家長接受其中一學位後收取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以及《小六學生資料表》正本,以確認接受有關學位,並願意放棄透過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獲分配其他政府資助中一學位(包括參加派位中學及賽馬會體藝中學的中一學位),以避免學生同時擁有兩個公帑資助中學的學位。

 

在有關通知安排下,若學生獲參加派位中學(包括賽馬會體藝中學)通知為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及已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錄取,可於4月指定時間內(即於3月底收到學校通知為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後約5個工作天內)決定是否放棄有關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

 

如家長沒有在指定時間內通知有關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及取回 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和《小六學生資料表》的正本,在現行的機制下,有關學生仍會獲納入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於5月初或以前提交的錄取名單,而不能透過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獲派參加派位中學的學位,包括獲甄選為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的有關中學。

 

 

問: 家長如向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取回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及《小六學生資料表》的正本,學校可否拒絕家長的要求?

答: 現行收取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及《小六學生資料表》正本的安排,是基於善用公共資源的大前提下作出,藉此確認有關家長的選擇,以免學生同時擁有兩個公帑資助中學的學位。

 

在有關通知安排下,如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家長決定放棄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他們可於指定時間內(即於3月底收到學校通知為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後約5個工作天內)通知有關學校,並取回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及《小六學生資料表》的正本,學校必須按家長的要求退回有關文件。惟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正本一經取回,即表示家長放棄該學位,因此家長在作出決定前,必須謹慎考慮。

 

問: 如家長已向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取回已簽署的《 家長承諾書 》及《 小六學生資料表》的正本,以表明放棄早前已獲錄取的學位,日後可否重新要求入讀該直資中學?

答: 家長如向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取回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及《小六學生資料表》的正本,即表示家長已決定放棄早前已獲錄取的學位。在7月派位結果公布後,如家長重新向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申請中一學位,學校可按其校本收生機制,決定 是否再次錄取該學生。

 

問: 家長可否於參加派位中學通知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後,申請入讀其他心儀中學(俗稱「叩門」)?

答: 在現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機制下,學校的中一學位經扣除重讀生及自行分配學位後,餘下的學位將用於統一派位。中學不應在派位結果於7月公布前就有可能出現的未使用學額進行任何收生程序(包括接受申請、甄選及錄取學生的程序),以避免增加家長及學生的壓力和造成不公平的現象。因此,家長無需向其他心儀中學「叩門」,以免影響學校運作。

 

(以上內容摘自〈2021/2023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適用於2023年9月入讀中一)常見問題〉)

 

 

來源:橙新聞 – 親SON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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